第一次高一作文

时间:2024-02-20 17:25:15
第一次高一作文

第一次高一作文

在平日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里,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,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,让自己的心静下来,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,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第一次高一作文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第一次高一作文1

“十一”假期的第二天,看着父母在地里忙活,累了一天,就想亲手给他们做一顿饭。我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我的孝心。我能怎么做呢?就在我头疼的时候,我听到家里两只公鸡在外面打架。不知道为什么。他们咆哮着,嘀嘀咕咕,嘀嘀咕咕,我的眼睛亮了。“哦,怎么没想到炖鸡?”对,就一壶土鸡炖粉条。那个味道,称号老了。"

于是,我去了院子。当时两只公鸡也打成平手,胜者趾高气扬,败者黯然神伤。我对他们说:“无论你们做什么,今天都要牺牲你们中的一个。选谁?我知道我挑了谁,谁不想。谁愿意承担这个危及生命的事情?但是能怎么办呢?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!谁让我是男的,你们是鸡?况且你们两个天天打架也没啥意思,还是分开上天堂吧。听说天堂有问题。到了那里,就不用为了一把米的利益而奋斗了。”我抓住了失败者(就我而言,抓鸡很容易,而且只是刚失败的鸡,极度抑郁。),留下强者继续领我鸡。

杀鸡我有信心。因为我见过别人杀鸡,就我聪明,看一遍又一遍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。

我抓起那把碧绿色的青龙偃月刀,直接把鸡脖子切了下来。突然想起杀错了,赶紧把刀停了下来。还好我的杀鸡刀法达到了自由收发的水平。不然这把铁甲菜刀就被砍了,收拾残局就难了。

我想了大概10万个世纪,终于想起来:杀一只鸡,要从脖子开始,但在此之前,一定要拔掉要切的部位的羽毛。想通了之后,我把鸡脖子往后一推,开始拔毛。没想到这个斗鸡眼,一蹬腿,一伸脖子,就挣脱了我的抓,毫不留情的在我手上咬了一口。

“哦,想造反还是怎么着?前面背包后面给我一把铁锹,鬼子就拎着大刀子抢着玩,高高低低的扣篮着玩。小样,敢骂我。”我嘴里喊着,手上立刻使出干坤大挪移的功夫,紧紧抓住小鸡。我敲了敲它的头,喊道:“俗话说,‘你想让你的部长死。伙计,接受你的命运吧!得瑟!有什么纠结?你太无知了,竟然敢拿鸡当犯人。好吧,你急着去看阎王爷,但我没必要推荐你!与你的生活同行!“说时迟那时快,我拿起菜刀就砍了。我不在乎它脖子上有没有毛。不说了!我的手艺真的很好。我在切的时候没忘了切一刀在手里。这是一举两得!看着刀上鲜红的血滴,我很生气。为什么我这么没用?我杀了那只鸡,我光荣地受伤了。

它的头被一刀砍断了,我立刻放开了手,于是一具无头尸体诞生了,在院子里乱撞,东倒西歪。血突然喷溅出来,喷得到处都是。我想杀人。我看到到处都是血,我很害怕。刚才的胆没了,吓得浑身发软。

最后用尽最后的力气,倒在地上,抽了两下,伸了伸腿,一缕孤魂向着黄泉路出发了。我的心平静下来,但又后悔了。我对自己说:“这辈子你在我家结束了你的生命。如果你下辈子能投胎到我家,我一定好好对你。希望明年春天能再见到你!”

我以为杀鸡就是这样,炖鸡就更厉害了。我还是以后学着炖鸡,然后给爸妈炖。不然不知道后果!我也不吹牛。有些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。人们都说“看花容易,绣花难”,这话真有道理。朋友们,你们一定要量力而行,不然会受伤的。看,我手上还有伤疤。这是一个教训。

第一次高一作文2

品尝一叶秋,感怀一念旧。

窗外的雨零落地打在与之相伴一同落下的枫叶上,宽宽的叶片被雨滴溅成了一个凹形,在窗边“滴答滴答”地轻声呓语着。我望着窗外,渐渐地,一个人出了神。

深秋,落叶拂过面颊,转而,映入眼帘的已是当年的四合院。曾祖父还健在时,常和我在四合院里玩,一老一小,那无非是他在逗我玩。曾祖父爱笑,他笑的时候,沟壑一条一条地刻在面庞上,那时候说起来,他的脸,像面包上的纹路,所以我便常喊曾祖父“面包太爷爷”。仍然记得的是,那年深秋,我和他一同在四合院里数枫叶,看谁在晚饭烧好时数的多,谁就算赢。“58!”“59!!”当我每数一个,曾祖父就比我多数一个,永远都追不上,好像是作弊了一样,然而每次吃好了饭去探个究竟时,却发现地上的确是有59片叶子,也就只能闷闷地望着秋夜的星空。冷风吹,曾祖父踱着蹒跚的步子走到院里笑嘻嘻地把我抱起来,回首望着夜色下仍在飘落的枫叶,仿佛都在目送曾祖父和我。可惜当初年少,直到如今方才感到了一丝甜意。那年,他86岁,我6岁。

长大了些,便不住在四合院了。大概一个月才去探望那么一两次,事情多了,也没法顾及老人,甚至那时的我,开始对“探望”二字产生了厌烦之感。

深秋的风刮在脸上,却是辣辣的痛。几分钟前,我在曾祖父的四合院里和父母闹矛盾,我嚷着,“浪费时间,”我又没必要跟你们一起来,我还有事情要做呢!”

当场,被父亲掌了一掴,曾祖父忙来阻止:“小孩子,不能打的,不要动手”父亲还是拖着我,辞别了曾祖父。曾祖父弓着背的样子着实让我感受到了燃烧般的痛苦,我仿佛看到那双眼睛的光,在一瞬间黯淡了。

那年我叛逆,他包容。

深秋的味道,是辛的,是惭愧的辛。

而这份辛,无法避免地,变成了涩。

老年人腿脚不方便,我的学业,父母的事业,都约好了般不让我们去看望曾祖父,有时候,甚至两三个月才能见一面。时光荏茬,四合院已经被这个时代抛弃了,不久后,它带着我的喜悦,我的愧疚,我童年的一切,消失在了城市化的茫茫烟海之中。

搬迁过后,老人一直叹:“风水不好,这里风水不好。”大概也由于自己晚年了还天天抽烟,搬迁半年,老人的身体状况就差了下来,我们一家人仍低着头,忙着自己手中的活,直到他生命里的最后一个深秋,他进入了一个名为“重症看护”的牢房,我才意识到要去望他一眼。他神志不清,口吐白沫,“面包”纹路般的沟壑在昏暗的灯光下更像是刻上去的了。

亲戚该来的都来了,但在他眼中,来探望的人或许只有我们一家人。老人,大概是眼睛不好使了吧。

看到老人,愧疚就使我无地自容,但我能向谁倾诉?老人仿佛在闹脾气一般,不论我说什么,都只是盯着自己的呼吸机,甚至是不睁开眼,他看都没看我……愧疚终成遗憾。

这成了我的心结。

深秋的味道,是“子欲养而亲不待”。

那年,我站着停下了,他躺着离开了。

多年以后的今天,窗外又是枫叶落满地,我自语“深秋,又到了吧?”

第一次高一作文3

树上悬挂着鬼怪小玩偶,屋顶盘踞着巨大的漆黑蜘蛛,墓穴里伸出一双血淋淋的手……一年之中最恐怖的节日——万圣节到来了,你准备好了吗?去年冬天,到国外游学交流的我有幸亲身体验了这个神秘有趣的节日,留下了许多难忘的回忆。

万圣节这天傍晚,我穿上黑色长裙,戴上蝙蝠形状的翅膀,迫不及待地拉着妈妈赶到学校通知的活动地点。因为是第一次过万圣节,我并不知道 ……此处隐藏2405个字……没有毛。不说了!我的手艺真的很好。我在切的时候没忘了切一刀在手里。这是一举两得!看着刀上鲜红的血滴,我很生气。为什么我这么没用?我杀了那只鸡,我光荣地受伤了。

它的头被一刀砍断了,我立刻放开了手,于是一具无头尸体诞生了,在院子里乱撞,东倒西歪。血突然喷溅出来,喷得到处都是。我想杀人。我看到到处都是血,我很害怕。刚才的胆没了,吓得浑身发软。

最后用尽最后的力气,倒在地上,抽了两下,伸了伸腿,一缕孤魂向着黄泉路出发了。我的`心平静下来,但又后悔了。我对自己说:“这辈子你在我家结束了你的生命。如果你下辈子能投胎到我家,我一定好好对你。希望明年春天能再见到你!”

我以为杀鸡就是这样,炖鸡就更厉害了。我还是以后学着炖鸡,然后给爸妈炖。不然不知道后果!我也不吹牛。有些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。人们都说“看花容易,绣花难”,这话真有道理。朋友们,你们一定要量力而行,不然会受伤的。看,我手上还有伤疤。这是一个教训。

第一次高一作文6

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。学习更没有捷径。谁说不是如此呢?

西方有谚语:条条大道通罗马。是的,地上的路是无限的,走向成功的也有许多条。可在我们脚下的只有一条:当我们选定了某一条时,某一条就成了“这一条”了。

应该说,小学的几年我是轻松的。功课上毫不逊色,考“双百”是家常便饭。活动能力也算出众,班长和中队长当得是游刃有余。就是爱好和特长也没耽搁,我还到市里参加过计算机技能比赛并获得二等奖。

所以初中分快慢班,我理所当然进入了实验班。这自然与父母有很大的关系,当然也有老师的影响。但说到底还是我自己的主张——我觉得自己的良好基础就应该到快班里更上一层楼。

可是,不进不知道,一来吓一跳。坐在这教室里的哪一个不是厉害的主儿,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。面对高手如云的场面,虽然我的自信心一向十足,但未免有点儿胆颤心惊。几次考试下来,我虽能位列三甲,可总觉得有些底气不足,有时还颇有点力不从心。成绩只能算差强人意。比起那几个引领潮流的似乎还有那么一丁点距离。特别有几个总是“任尔东西南北风,我自岿然不动”。说实话,除了羡慕和佩服他们,剩下的就是眼红了。

其实,我何尝不想赶超他们。为此,我远离了钟情的电视和电脑。我放弃了心爱的书法和吉他。我冷落了要好的伙伴和知己。听讲时,我心无旁骛,目不转睛,支着耳朵,生怕错过了老师的一个板书,生怕漏落下老师的一个词语。笔记记得工工整整:学科专用、知识归类、重点突出、难点集中。做作业认认真真,从不拖拉、马虎,还建立了错题集。虚心好学,不懂就问,博采众家之长。老师那里我是常客,进办公室如入无人之境。当然我不是去检举或揭发某个同窗的,我不是去打什么小报告的,我也不是去帮助老师做什么好事的。我去就是问问题的,老师都能百问不厌。

我的活动范围:教室、厕所、食堂(加宿舍)三点一线。我的形象定格:课上与课后齐飞,书山共题海一色。总之,将读书进行到底是我唯一要做的事情。“学习学习再学习,努力努力再努力”成了我的座右铭。从走进实验班的第一天起,考上重点高中就成了我的终极目标,也是唯一目的。父母是这样期望的,老师是这样要求的,亲友是这样揣测的,我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。

说真的,有时我偷眼看看周围,多数人也差不多是跟我一样的情形。细细比起来,论学习的劲头,我可并不输给别人多少,只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其实考起试来也不差多少。最多是比上不足,但比下还是绰绰有余。而且这“上”是凤毛麟角,“下”却是俯拾皆是。照理说我应当不必庸人自扰、桤人忧天。可就是这一丁点的差距却丝毫等闲和马虎不得。有时只是一两分会让原本名列前茅的退居二流。中考的独木桥上可禁不起摇摇晃晃,需稳字当头。除了四平八稳,更要心态平稳。立在考试的急流里,指望搏击风浪,没有超强的实力和本领是不可能做优秀的弄潮儿的。

很欣赏鲁讯的“希望本是无所谓有,无所谓无的。这正如地上的路。其实地上本没有路,走的人多了,也便成了路。”那么,对于我的梦想来说,又何尝不是这样呢?我深深地知道来路漫漫。不过,我也不会忘记“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仍须努力”。就让这两句成为我今后的箴言吧。

第一次高一作文7

在我的人生的长河中,聚集了无数颗晶莹的水珠,而有些水珠却随着岁月的流逝已暗淡无彩。但是,其中有一颗水珠,它永远是最晶莹最美丽的一颗,并且永远保留着那迷人的色彩。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,我们学校接到通知要派五个人参加市里举行的书法大赛。我们的老师把这个沉重的担子交给了我。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,我的心里少了一份轻松,更多了一份沉重。

早在两年前,我就离开了书法殿堂。当我离开的时候,我是多么的不舍呀。望着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,想着和那些同学相处了一年多。虽然时间不长,但是我们却结下了深厚的情谊。 教我们书法的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,他的年龄已经很大了,但是在他的身上,一点都看不出老的样子。他平时总是笑眯眯的,我非常喜欢他。并且,我们的老师写的字非常漂亮,宛如行云流水。 我们的老师除了书法,最大的爱好便是养花了。每次来到学校时,总见他拿着一个精致的水壶在教他的花。他养的花品种多级了。有月季花、凤仙花、还有太阳花、仙人球......还有叫不出名字的花,美丽极了。

我那时总爱问一些幼稚的问题,但是他总会详细的给我解答,一点都没有显出不厌烦。他每次给我解释的都能让我心服口服,于是他在我的心目中的形象是高大的。不过当然也有他回答不出的问题。比如说有一次我问他同学们给我猜的谜语:先有鸡还是先有蛋?这回可把他给难住了,看着他抓耳挠腮的样子,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。不过他也是有严厉的一面的。在我们的书法上,我的老师容不得我有半点马虎。那一次,我连一个自恋了好几个星期都没过关于是便想偷懒,不想写了。这时,老师走到我的面前,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我说:“不想练你来这干嘛,还不如回家歇着去。”我当时就觉得委屈极了,眼泪就不争气的掉了下来。 过了好长时间,我还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。

有一天,老师找到我,笑嘻嘻的递给了我一块糖,我生气的把头扭在一边。这时老师并没有生气,而是语重心长的说:“一丹呀,你要记住我说的话,无论做什么事一定不能半途而废,见此到底才是成功。”我扭过头来,望着他那双对我满怀期望的眼睛,心里感到惭愧不已。 而今天,我却和我那敬爱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分别了。但我请老师相信:我一定会把我的字写好的。想到这里,我加快了脚步,来到了书法室。重新握着那枝毛笔,心里顿时感到充满了力量。就这样,我在书法室里度过了一个难忘的下午。

每当我想放弃不练时,就总想到我们老师对我说的那句话。 第二天参加比赛时,我非常的从容镇定,一点都不慌张,因为我已觉得我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这次书法大赛中,我取得了良好的成绩,不仅为袭击赢得了一份荣誉,而且也为学校增了光彩。我相信,当我的老师和那些同学们也听到了这个消息,也一定会替我感到高兴吧。 这就是我在人生长河中最珍贵的一滴水珠,它记载了我第一次参加书法比赛的经历,同时也是我人生中的一课。也正是这一课,让我认识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:坚持才能成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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